全国服务热线: 95390

非法证券活动案例五:非法荐股花样多,天花乱坠包装忙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量:

案例五:非法荐股花样多,天花乱坠包装忙

 

赵某退休后偶尔会买股票,但亏多盈少。某天突然接到一个长途电话,自称是某投资咨询公司营销人员李某,其公司主要是教育股民怎么做股票,有专业的炒股软件和专业的老师授课,老师在讲课时会推荐股票,已经有不少像赵某这样的股民通过老师推荐的股票赚了钱。公司与多个财经电视节目均有合作,实力雄厚。李某还表示近期公司正在搞活动,现在购买半年课程还可以赠送两个月,活动快结束了,建议赵某赶紧购买。此后李某多次通过电话向赵某吹嘘老师推荐的股票表现如何优异,宣称公司如何正规,并向赵某展示各种营业执照、证书。在李某的忽悠下,赵某花了1.28万元成为VIP会员,并安装了该公司的炒股软件,但后来老师推荐的股票却亏损。赵某要求公司退还费用,但公司不再接听电话。赵某咨询得知该公司并不是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风险提示: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取得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北京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

1)要擦亮眼睛,验明正身。按照《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监管对象”下查询“合法机构名录”,核实其公司是否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或“证券公司名录”中。

2)要高度警惕,切勿向对方个人账户汇款。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均通过公司专用账户收款,对于要求将钱打入个人银行账户的证券咨询活动,投资者要格外警惕。同时要注意识别汇款账号,不要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对方转账,否则无法核查汇款去向。

3)要加强防范,不要参加其他非法投资活动。近期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利用微信群、网络直播间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贵金属、邮币卡或境外期货、场外期权交易,牟取非法利益。这些非法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市场正常秩序,危害极大。

4)要理性投资,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不要抱有“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幻想,切勿被非法分子高收益高回报的虚假信息蒙蔽双眼,时刻保持理性投资心态。否则一旦上当受骗,便会发现对方已经失联,而不法分子流窜作案,即使报案也很难找到涉案人员,投资者的损失往往无法挽回。

5)要合理维权,理性反映自己的诉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