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板股票涉及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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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股票,暂不作为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标的证券。其他创业板股票可以继续作为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标的证券。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7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