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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交易方式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19 浏览量: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任和支持。为降低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正回购)业务风险,我司拟定于2012130将该项业务的委托方式变更为营业部柜台现场办理。届时起您将不能再通过外围(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热自助等)方式进行融资回购(正回购)交易,同时,您将可以在回购到期日直接在柜台办理续做和终止回购交易(上海市场)。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司对《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进行了修订,对融资回购(正回购)业务委托方式、违约处置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两次透支的客户,我司有权取消其债券回购业务资格。对客户欠库或透支的情况,我司将按照1/天的标准收取相应罚息。

您可以在2012130之前临柜办理签署新版本协议事宜。若您未在2012130之前临柜签署新版本协议,又未在此日期之前对新版本协议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您不可撤销的接受新版本协议。新协议自2012130日起对客户产生法律约束力。

有关新版《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的详细信息请访问我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如有疑问可拨打各营业部咨询电话进行详询。

特此通知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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