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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提示(2015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2 浏览量:

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提示(2015版)

尊敬的投资者: 

    风险警示股票是指被上海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措施的上市公司股票。为强化对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投资者的风险警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特提醒您关注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面临的如下风险: 

    一、您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的方式。

    二、您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与其他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不同。

    三、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一定比例的,属于异常波动,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四、您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您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您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您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五、您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考虑是否买入风险警示股票。

    六、您应当特别关注上市公司发布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上述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您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还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对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特有的规则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再次提醒您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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