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辅导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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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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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辅导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料”)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由华融证券对明冠新材料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辅导工作。
华融证券辅导人员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对公司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华融证券对明冠新材料进行了第二期辅导工作。在此期间,辅导人员除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进行日常指导外,还进入明冠新材料现场对公司历史沿革、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公司规范运作,并对辅导对象进行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法规和知识的辅导。
本阶段辅导工作按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各方均能够按照辅导协议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明冠新材料接受辅导的人员积极参与,保证了此次辅导工作的顺利完成。
特此公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