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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要求 | 期权适当性持续管理

来源:国新证券 发布时间:2022-09-16 浏览量:

一、交易级别调整

交易所在《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中要求经营机构至少每两年对所有已开户的客户的交易情况、诚信记录、风险承受能力、资产状况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适当性管理以及交易权限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

说明:

  • 期权经营机构如果发现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符合其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经常出现保证金不足、维持保证金比例不足、异常交易等高风险状况)的,可调低投资者交易权限。
  • 期权经营机构在定期核查中发现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符合适当性管理及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交易情况、诚信记录、风险承受能力),可调低投资者交易权限。

 

二、买入额度调整

交易所在《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中要求经营机构至少每个自然年度对客户的买入额度进行一次调整。

说明:

  • 投资者自有资产转出/缩水,买入额度会在批量调整时降低。

 

【风险提示】股票期权交易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类风险,以及特有的流动性风险、因杠杆性而放大的价格波动风险、行权交收风险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前,应详细了解并掌握股票期权交易规则、相关合同协议条款、股票期权交易风险及可能的损失,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谨慎参与,避免因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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