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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账户中部分基金取消单一证券集中度控制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31 浏览量: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做好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控制,基于基金的资产属性和风险分散的特征,我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31日起对我司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的部分基金(见附表 )取消信用账户单一证券集中度控制,即投资者在申报融资买入标的证券范围内或担保买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的基金时,委托成交后的单只基金持仓集中度可不超过100%。

投资者在申报融资买入或担保品买入附件所示名单以外基金时,仍须满足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控制。

我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调整上述基金范围,调整事项将通过公告发布。

 

附表: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集中度上限

1

588000.SH

科创50ETF

100%

2

159595.SZ

A50基金

100%

3

159915.SZ

创业板

100%

4

510050.SH

50ETF

100%

5

510300.SH

300ETF

100%

6

510500.SH

500ETF

100%

7

512100.SH

1000ETF

100%

8

563300.SH

中证2000

100%

9

588030.SH

科创指基

100%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