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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量:

尊敬的投资者:

为加强融资逆周期调节,根据沪深京交易所相关通知及规定,我司将于2026年1月19日(含)起,对投资者信用账户标的证券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2026年1月19日(含)起,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00%;

二、2026年1月19日前尚未了结的融合约及其展期,融资保证金比例仍按照原规定执行,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