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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9 浏览量:

尊敬的投资者:

我司将于2024年7月22日(含)起,对投资者信用账户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2024年7月22日(含)及以后新开立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

二、2024年7月22日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仍按照原规定执行,保持不变。2024年7月22日(含)后申请展期的融券合约,展期后融券保证金比例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